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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07

鄂建监协[2014] 7号

各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文件精神,配合进一步搞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工作,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文的规定,近期将在我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湖北省各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单位注册,其注册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均须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外省在鄂的监理企业及相关企业,如需参加我省组织的注册监理师继续教育,请与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二、培训内容、教材
    (一)必修课内容: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规定的必修课内容
    2、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新法律法规、新标准规范;
    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4、工程监理案例;
    5、BIM建筑信息技术模型。
    (二)选修课内容:
    1、地方及行业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
    2、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
    3、需要补充的与工程监理业务有关绿色建筑,绿色环保的知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三)培训教材:
    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公布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部分培训大纲的通知》中建监协[2011]10号文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监理协会与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共同编写的培训教材。
    三、培训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中建监协[2008]15号)的规定,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和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是我省注册监理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请各监理单位按分配表的规定到各培训点参加培训学习(见附表1:《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划片分配表》)。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缴费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30日;
    (二)报名程序:各监理企业、有关单位根据本企业参加培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情况填写《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学员备案表》(见附表2)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表3)表格(含电子版),持交费单到培训点报名、参加学习;
    (三)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排好分期分批参加培训学习的学员 。
    五、培训缴费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培训费960元/人,缴费地点: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请各单位将今年参培人员费用一次性缴清
    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
    账号:270283963310001
    招行武昌支行:882138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于2014年5月-9月开展滚动培训,报名时间1天,交流、答疑时间1天,每期面授6天,考试1天。
    (二)培训地点:由两所培训单位进行集中面授培训,并于培训前15天将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通知各企业和学员。
    (三)联系方式:
    1、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培训点。
    联系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学院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中心;(关山口:主校区南二楼213)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联  系  人:仲景冰   黄小金
    联系电话:027-87556945(传真)   87556946
    电子信箱:
tmjlzx@mail.hust.edu.cn
    2、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培训点。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东湖南路8号
    邮  编:430072
    联  系  人:郭桂菁    李 安
    联系电话:027-68772800   62781079
    传  真:027-68775328
    电子信箱:
zcjL001@163.comzcjL002@163.com
    七、组织管理
    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全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完成延续继续教育培训规定的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由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将已完成继续教育学员信息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备案。延续注册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可登录:E-mail:zgjsjl.org.cn.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专栏。查询并下载打印。该证明将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