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4〕27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671号)等文件要求和《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从2014年11月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将进入监督检查阶段。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2015年2月底前,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第一次全面排查,并按时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分别报省建管局市场处、质安处。我厅将定期统计各地全面排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总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二、各地要加强对县(市、区)排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部署落实到每个县(市、区)和每一个工程项目,对工程项目的排查做到全覆盖,对涉及到的企业实现全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建质质函[2014]81号)要求,认真组织对建筑工程监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11月底前,完成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包企业及相关专业承包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培训。培训重点内容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市场和现场监管联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等。
四、省厅将从2014年11月开始,对有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区,以及其前期查出有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等,进行重点巡查、飞检,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并曝光。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