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4〕32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今年10月份以来,我省相续发生了5起、共死亡8人的建筑安全事故,特别是在组织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潜江市仍然发生了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死亡3人、伤6人的较大安全事故。这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够扎实,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各地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宣传、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梳理、分析、总结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专项检查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塔吊安拆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合法性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鄂建设规〔20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等管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规范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并建立监管台帐,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从严查处,实行“双罚制”。
二是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做好防大风暴雪、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火灾等安全防护措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的要求,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三是要针对“两节”期间,工程项目赶工期、施工人员流动频繁及农民工急于回家过年的心理等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施工环节的监督巡查工作,尽早研究谋划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节后复工审查工作计划,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确保24小时带班领导、值守人员通讯联络畅通。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相关部门、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准确的逐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全力协助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尽可能的减少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事故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印发